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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联想的商业价值──形象代言人

江晓原

连载:性感   出版社:海南出版社   作者:江晓原
 

  “美女促销”到了今天早已经改为“形象代言人”,这就温柔、文雅多了。如前所述,此法古已有之,本来合乎人性,发乎自然,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,运作方式也日渐文明。但是在20世纪下半叶,中国经历了20年左右的极端禁锢的岁月,等到改革开放之后,重新将此法操练起来,就显得洋味十足,好像是从西方学来的了。

  “古今内衣”也算一个著名品牌,当年上海淮海路茂名路口的“古今”胸罩店,率先在
玻璃店门上绘制只穿内衣的美女——那时市民觉得几乎就是“裸体女人”,真是够性感的了;而曾几何时,上海地铁车站墙上的女性内衣广告成为独特的一景,广告中的美女已经换成活色生香的模特照片。

  1999年,上海古今内衣有限公司以16万年薪,公开向社会招聘“古今内衣产品形象代言人”。顿时风起云涌,近千名“美丽而勇敢的女性”角逐两个多月,这才分出胜负,大学青年教师郝茹莎力挫群芳胜出,她的玉照一时出现在许多杂志上——但是好像没有多久就销声匿迹了。这算是中国人努力重温祖先美女促销之法的一次大秀。如今上海古今内衣有限公司最引人注目的广告之一,则是赞助《文汇报》上的“文汇时评”栏目——该栏目因此被一些读者戏称为“胸罩专栏”。“时评”而由胸罩品牌赞助,亦可谓香艳性感矣。

  如今已过数年,恐怕大部分人早已经忘记了。图为当年登载在杂志上的广告。

  如今各种商品的美女代言人,在中国市场上也早已经层出不穷。国际著名品牌自然找著名影星、名模代言;一般品牌也大都找一个美眉来“形象”一把。饭店里也经常可见穿着短裙、斜披广告缎带的促销女郎,在台子间转来转去,向客人推销啤酒或冰激凌之类。

  在商品社会中,性感确实已经无处不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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