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四、被无赖拖进泥潭的女人(4) | |
| 李忠效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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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载:监狱之旅 出版社:中国文联出版社 作者:李忠效 | |
| 要钱的地方太多了,她自己哪来那么多钱? 俗话说:蝼蚁之穴,会毁掉万里长堤。罗露的教训也就是没把那个蝼蚁之穴堵好。 动用公款没有被人察觉的侥幸心理使罗露渐渐变得胆大起来。后来甚至嘲笑自己:当初怎么那么傻?守着大把大把的钞票,却甘愿受穷,影响夫妻感情,招来别人非议。账本都在 多次得手之后,她将营业款当成了自己的收入,需要钱就去拿,像拿自己的钱一样,面不改色心不跳。最后,她连做凭证的假存单也懒得做了,嫌麻烦。1994年11月,她自己一对账,发现亏空了31000万元,不由得大吃一惊。 她深知自己的工资就是不吃不喝,几年也还不清啊!更何况她还养着一个吃喝嫖赌一掷千金的男人?她开始害怕了。 此时她若悬崖勒马,主动交代问题,也不至于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。遗憾的是,她在短暂的“害怕”之后,又变得“麻木”了。她用做假存单的方法平了亏空的账,就侥幸地认为“危险”已经过去了。随之私欲和虚荣心急剧膨胀,穿红着绿,披金戴银,努力提高“生活质量”,上千元的时装,看好了就买,眼睛都不眨。懒得做饭了,就上饭馆吃。还经常同李荣魁一起上歌厅,下舞池,潇潇洒洒,过着一种“今朝有酒今朝醉”的生活。 1995年3月,长沙市新型建筑材料总厂决定对营业部进行调整,在核查账目时,发现了多张假存单。很快,罗露被检察机关传讯。 5月18日,罗露被依法逮捕。这时她才流下了一串串悔恨的泪水。 为了减轻处罚,她曾指望父母及亲友能尽量帮她还清赃款。然而,父母为偿还李荣魁的那5万元贷款,已经折腾得一贫如洗,再也无力帮她偿还赃款了。 她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李荣魁家的一栋私房上。她想,毕竟夫妻一场,只要他还有一点良心的话,他总不会见死不救吧? 然而,她得到的答复是:“我和她早就离婚了,从法律上讲,我和她没有任何关系。她做的事与我无关,她完全是咎由自取!” 1995年10月16日,长沙市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经审理查明:被告人罗露自1993年9月至1995年5月期间,利用担任长沙市新型建筑材料总厂经营部出纳员之便,采取收款不入账、伪造银行存单平账等手段,侵吞公款148963元…… 法庭认为,罗露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(挪用公款不退还,应以贪污论处)。虽能如实交代所犯罪行,但其犯罪情节严重,给单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。 F1995年12月,罗露被投入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改造。刚入狱时,分在警服厂半成品车间〖BFQ〗。据管教干警反映,她记忆力强,悟性高,文化基础好,无论干什么工种,她一学就会,在改造中进步很快。不久,她就成了服装厂流水线上的技术骨干。 1999年8月,罗露又被调到分监区担任生产统计,劳动很出色,账目清楚,数据准确,报表及时。过去两个人的工作量,现在她一人就能轻松地完成。生产任务紧张时,她经常到机台顶班劳动,得到监区干警的表扬。入狱几年间,她曾获得两次减刑。如不发生意外,近期便可获得新生。 现在她最不愿意谈的话题就是前夫李荣魁。一有人问她,她就禁不住眼圈发红,泪光闪闪,情绪激动:“那个该枪打的、遭雷劈的家伙,不是东西!” 她入狱后,父母来探监时告诉她,就在她出事的第三个月,她还被羁押在区公安分局看守所里时,李荣魁就与一个女人勾搭上,并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。后来,没有经济来源,就把那栋他不舍得用来救罗露的私房卖掉,时间不长又被他挥霍一空。1999年,李荣魁参与诈骗团伙,并多次单独盗窃作案,被逮捕判了重刑。 罗露走上犯罪道路,固然与李荣魁的无赖行为紧密相关,但是,除了客观原因,主观上也是大有教训要总结的。如果她不是在感情问题上那么优柔寡断,如果她不是在现实生活中那么爱慕虚荣,如果她不是在犯罪行为上那么心存侥幸,也许就不会有这次牢狱之灾了。 有人说,明知已经陷入泥潭,不能自拔叫懦弱,不会自拔叫无能,而不愿自拔,就是堕落了。罗露就是从懦弱到无能,又从无能到堕落的。但愿罗露走出高墙后能明白这些道理,走好以后的人生路。 |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