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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耀邦家的门前所见和胡耀邦的批示,使他增添了无限信心

戴煌

连载: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   出版社:中国工人出版社   作者:戴煌
 

  1980年4月2日下午5时,葛佩琦来到了北京东城富强胡同,胡同里并没有便衣巡逻,耀邦家的大门口也没有武装警卫。他按了大门一侧的电铃,出来一位警卫人员,问他找谁,他说要上访胡耀邦同志。这位警卫人员转身就回去了。

  不久,出来一位干部。葛佩琦向他通报了姓名和来意,他说:“我知道你的名字,你带着材料吗?”

  “带着,”葛佩琦说着,就把一封约有五百字的申诉信递了过去。

  “耀邦同志现在正会客,没有时间接见你。今晚我一定把你的信转上去。请你留个电话,以便将处理情况及时通知你。”

  “我住在一个大杂院里,没有电话。”

  “那只好请你再辛苦一趟。明天下午还是五点来。”

  第二天下午,葛佩琦按时前往。他一按门铃,那位同志就出来了,交给他一个中间印有竖方形红格的大信封,并说:“你拿着它去中央组织部,找陈野苹副部长。”和这位同志一起出来的一位青年学生,在一旁热情地说:“中组部在西城,就在西单商场北边,您快去吧!”葛佩琦感激不已。

  但天色已晚,视力又很差,他决定改日再去中组部。回到他住的那间小屋,天色已黑。他打开电灯,拿出放大镜,仔细看了那个用红粗铅笔竖写的大信封。右首写的是“中组部”,中间红竖长条格里写的是“陈野苹副部长”,左下首是“胡耀邦”的签名。他从信封中抽出了他自己的那封申诉信,看到了耀邦对它作了这样的批示:“指定专人,督促有关单位对葛佩琦同志落实政策。”再细看,耀邦在申诉信落款时间“三月二日”的“三”字下面,点了两个大红点,葛佩琦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把“四月二日”写成“三月二日”了。连这么芝麻点儿的小笔误,耀邦都予以点正,可见他对冤苦人的申诉信看得多么仔细、多么诚心!

  葛佩琦心潮滚滚地久久捧着这封申诉信向窗外凝思着,一动不动,像铜铸石雕一般。终于,他不禁喃喃自语起来:“真是柳暗花明、柳暗花明啊!这不只是关系到我们一些个人的命运啊!”

  大杂院的邻居们听说葛老头去胡耀邦家里上访,纷纷前来打探个究竟。他把这两天上访的经过,详详细细地说了个痛快,使这些老老少少都听得出了神。有的说,“胡耀邦是拨乱反正的带头人”;有的说,“胡耀邦在做团中央第一书记的时候,就十分关心群众的疾苦。”他们都为葛老头幸逢大好人而祝贺。

  第二天早晨八点半,葛佩琦就到了中组部。陈野苹到中南海中央书记处开会去了,他的秘书任小彬来到会客室接待了葛佩琦。任小彬说:“你的问题如何解决,得由陈副部长决定。”说着给葛佩琦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,“有事请打电话联系。”

  过了两天,葛佩琦给任小彬打了电话。任小彬说:陈野苹副部长已指定中组部干审局的一位局长接见你,并说明了接见的时间与地点。葛佩琦按时前往,见到了干审局的一位副局长,在交谈中有这样一段对话:

  副局长:人民大学的《复查结论》,认为划你为右派不属错划,你为什么不同意?

  葛佩琦:这个《复查结论》,是以1957年报纸上刊登的那些对我的诬陷不实之词为依据得出来的。那些话不是我说的,报纸在刊登之前,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,更没有我的签字同意,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根据没有法律效力的话作出的《复查结论》,我当然不能同意。

  副局长:你说你没有说过那些话,可有什么证据?

  葛佩琦:有!我有人证与书证。1957年5月27日,《人大周报》登出那些话之后,我就到人民大学党委作了更正。党委副书记、副校长聂真同志接见了我。1957年6月8日《人民日报》登出那些诬陷我的话,第二天我本人送信给《人民日报》,要求予以更正。

  副局长:好,今天就先谈到这里。对于你提出的问题,我们将通知有关方面重新复查,查出来的材料会与你见面的。

  葛佩琦:我对耀邦同志和中组部的同志绝对信任。问题在于人民大学,我还有些不放心。

  副局长:请你放心,我们会督促他们尽快重新复查的。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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