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曲女性同性爱的悲歌(2) | |
| 雍容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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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载:采采女色 出版社:海南出版社 作者:雍容 | |
| 既然小说是对“才子佳人”模式的反讽,张扬了“佳人”间的“情”,就必然动摇了“才子”的固有形象。在小说中,孟安仁这个“才子”,已经不居于叙述的核心地位,也不是女性关注的焦点。他只是俗而又俗的一个人,虽然蒲松龄给足了他面子(否则辱没十一娘,也不显封三娘的眼力),又是“仪容俊伟”,又是“翰苑才”,但其品质颇可怀疑。封与范旧地重游,与之相遇,他“忽睹两艳,归涉冥想”,封三娘刚一进门,他就“大悦,不暇细审,遽前拥抱”,以至封不得不赶紧声明“妾非毛遂,乃曹丘生”。封三娘成全了他的婚姻 这篇小说笔锋之尖锐,今天看来都难以接受,那为什么少有人发现这点?如本文开头所讲,它被巧妙的隐藏在一个又一个我们熟知的“套子”里,以至于我们很容易将封三娘看作范十一娘与孟安仁的爱情守护神;它是歌颂男女婚姻自由,反对门当户对的势利观念的,等等。在当时和今天都能受到欢迎。 那么,难道男女之情不是人类自然而美好的感情吗?难道同性爱不是一种性偏差吗?本篇的意义又何在?同性爱确非常态,但在特殊环境下,它不单是能被理解与同情,甚至是可以被赞颂的。中国女性所遭受的压抑摧残,时间之长、程度之烈,世无其伦。女性除了作为母亲获得可怜的一点尊重(还有“夫死从子”一说呢),她的父亲、她的丈夫可以任意处置她的生活乃至生命。她们没有人格:不是玩物,就是偶像;她们的才华使品德受到怀疑,她们的感情使忠贞受到怀疑,她们的欲望就是堕落的标志,甚至她们还被怀疑是否配有思想。男人就喜欢她们弱不禁风,毫无主见——除了可以毫不犹豫的跳井、绝食、上吊来显示“烈”。这束缚不单是形体上的,更是精神上的,让她们安忍顺从,甚至自觉把无价值的牺牲当作人格完善的必经之路。小说戏曲里好不容易塑照了几个大胆追求幸福的女性,还是要靠金榜题名、奉旨完婚来遮羞,即,被认可的仍然不是感情而是功利。 到底有这样一些女性,她们被锁在“不见可欲”的环境里——杜丽娘在自家花园里游玩一下还要受到斥责呢——聪慧与灵性让她们不能不对自己的处境产生了质疑,青春的律动又让她们萌发了冲动与向往。当她们不能获得正常的情感交流时,同病相怜者之间产生的爱恋,如《红楼梦》中的藕官药官,如本篇的女主人公,不仅使人同情,甚至是一种了不起的反抗与颠覆。她们不再无条件的认同法定的主宰者,摆脱了道德枷锁,满足感情的渴求。她们证实了自我的存在,展示了人性中固有的最真挚美好的一面。你不能说她们是不道德的,真正不道德的是不把女人当人看的社会。蒲松龄作为男权社会的一员,敢于写出她们的呼声,张扬她们的“情”,是多么可贵啊。 但是,这样的“情”必不为世所容。范十一娘比较天真,所以显得热烈、冲动、无所顾忌,封三娘却始终处于深刻的内心冲突之中。她与范的交往始终十分谨慎:反复叮咛“妾来当须秘密。造言生事者,飞短流长,所不堪受。”;在范家时“见人来,则隐匿夹幕间”。(这也反证了:如果是一般友情,根本无须这样忧谗畏讥),所有的突发事件都被她当作凶兆或预警。她苦心成全范的婚姻也是她思虑周密的表现。当她终于堕入孟安仁术中,她的预感成为现实,只能痛悔交加,断然离去。神通广大的狐女也逃不过这一劫,这可视为她潜意识中的自我惩罚,也是蒲松龄不能不安排的悲剧收场。世俗的力量太强大了,他本人也不能不对这种离经叛道之行表示否定,虽然有惋惜,有同情。浪漫主义作家也不能不向现实低头。但从小说结构来说,结尾余音袅袅,令人追缅,远胜于一夫二妇大团圆的俗调。 |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