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不归路D(4) | |
| 棉被人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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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载:不归路 出版社:新浪论坛 作者:棉被人 | |
| 一朝被蛇咬。我不允许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。 我变本加厉的看历史,背单词,做解析几何。 我把自己故意弄的很忙很累,挤不出时间去思想。 我妈突然高兴起来,觉得我终于开窍。张小薇在世为人。 你看,做家长的不舍得吃不舍得穿,只希望儿女能争气。偶尔顺着他们一回心意,分数高一点,他们便已经很满足。 这世界上,只有父母对子女是不嫌不弃的,真心实意的疼。 我开始知道感恩。 妈的白头发提醒我此生非梦。 晚自习的时候,教室门外有男声喊我的名字。张小薇--口音有一股海蛎子的味道。 我的心,咯噔一下。 我想放过我自己都不可以。 怕什么来什么。永远都是这样。躲到天涯海角都没用,如鬼上身。 我站起来,和老师请假。走到门外。 崔发生阴魂不散地站在走廊的一下块阴影里,点着一只烟。似笑非笑的看住我。我讨厌他那种毫无理由的笑,我走近他,将他的烟从他的嘴巴中拈出,扔在窗外。暗夜里一小道红色抛物线划过,如流星一样来去迅速。 我本来是想丢在地下,狠狠踏几脚,碾灭。怕脏了我的脚。 他用力一拉,双手抓住我的双臂,生疼。我试着反抗,已经来不及,他混着浓重烟草味道的唇已经压下来。不由分说地覆上我的。 妈的,你来干吗?我骂出一句脏话,挥手就是一个巴掌,那声音响亮清脆,在空寂的走廊上听的见回响。 他愣了,没料到才分开一个月我如此礼遇他。 这是学校啊,你给我一点面子好不好。我怒火腾腾,语气已经低下去。 他尴尬的自圆其说,这不老是想你,想的耐不住,才跑来找你的嘛。 他的头发长了,人黑了,好象也瘦了。 看我的眼神还是那样情欲。这个只知道和我睡觉的男人,他根本不了解我的感受。我此生宁愿看见鬼也不愿意看见他。 他还在那里喃喃,人家说一日夫妻百日恩。你真没良心。 我别转脸孔,又开始生气,越生气越安静,越不说话,实在忍不住,转身就走。 他跟在我身后,亦步亦趋。 在操场上,夜里有寒风,我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冷战。他脱下衣服披到我的肩,姿势熟练而体贴。我使劲地推开。 我就是被他的体贴蒙蔽了眼睛。 我抿着嘴角,眼看向荒凉,任他如何胡说八道,我一个字也不接。这样的冷淡,本是最大的不屑。看不起一个人,尽管当他不存在好了。何必费力气解释,不值得,不相干了。 他讪讪地怔在当地。看着我的侧脸。 你妈好吗。 我不出声。 功课紧张吧。 我不出声。 钱还够用吗。 我依旧不出声。 和我真的就没话可说?他的声音高了一点。 我皱紧眉头,冲他喊,崔发生,我欠了你什么?你这样报复我?在我身上,还有什么是你没得到的?我求求你,放过我。 我还是个孩子呀。我还未满十六岁。我可以告你诱奸。 他似乎没想到我会这样的歇斯底里。 我真受够了。我豁出去了,他若敢声张这些污浊往事,我就和他鱼死网破,大不了一撒手,我从教学楼顶纵身一跃。 他吓到了。 他一直当我是软柿子,好捏,踩一脚,柔软,巴不得再践踏上几百脚。 崔发生退了一步。看看我,点点头,又摇摇头。双手抱在胸前,又插进裤兜,再交叉。不知道如何放置。 看见我冰冷如一座雕塑,无法感化。他到底是跑江湖的男人,马上做了一个投降的手势,转身离去。 他的背影粗笨,每一步都似慢动作。 我朝着他喊,崔发生,你滚,滚的远远的。我永生永世不想见到你。 他没有回头,继续走。 下课铃声救命一边及时响了起来。尖锐的划破夜的静谧。而我终于扑通一声瘫软在地上。 这一仗,我赢了。 接下来的日子我诚惶诚恐,每天都闻的到空气中清冽甜蜜的花香,细软的风在课间吹过趴在栏杆上的我,一脸惆怅。 我真不敢确定还有多少未知叵测在迎接我。 无数个正午,我一个人爬到教学楼的顶层,楼顶铺了一层沥青,被太阳晒的融化,我每走一步,就一个模糊的脚印,鞋子底马上黑掉,洗也洗不净。 踱到楼顶的边缘想下看。喔,一阵眩晕。 如果这样纵身一跃,会不会和鸟一样,有飞的理由的幻觉?就这样滑飞,一层一层教室看尽,听的见朗朗的读书声,欢歌笑语,万家灯火。 我时时刻刻担心崔发生再次不请自来。我更恐惧暑假里的事情败露,如果真的是那样,我想,我真的就从这里跳下去。肝脑涂地。 那样,什么后果都不需要承担了。那些流言蜚语,都可以置之不理,我陷入黑甜,一切都真正结束了。 时间水一样的流淌过去。一切风平浪静。 我已经蓄起满头长发,用一块白手帕绑起来。妈妈翻出一件她年轻时候穿小的湖蓝色小旗袍,改短,我装在里面,在镜子面前反复的照来照去,惊讶地发现我的身体已经有了玲珑曲线。 幸运的是我并没有自闭。 我还是喜欢往人多的地方挤,我需要迫切的希望参与到别人的生活当中,分享他们的一点快乐或者悲伤。来补救掩饰我的慌乱与苍白。 我记得,那是个八月的午后。 学校组织学生干部开会,是关于秋季运动会的布置会议。 那一天,我遇见了毕波。 每一次提及这个男人的名字我的心口都会痛。所有与爱有关的事,都是这个人教会我的。 女生在男生面前会谦逊,那是本质使然。因为女生要崇拜才快乐,而男生要被崇拜而快乐。 在学校,没有人不知道高三一班的毕波,每次在球场旁边,总是有无数尖叫,那些比我低几届的小女生,简直快疯狂了。 第一次见他,就好想和他说话,他坐在我的前一排。他的眼神中露出迷茫,不失锐利,走起路来摇曳飞扬。他很健谈,更多的时候沉默,叫人琢磨不透。不多语不妄动,却叫人不思量自难忘。
他的眼神那么骄傲,目空一切。我不过是个平凡的女生, 追随他的一举一动,不舍得把眼睛从他的身上离开半分钟。 我换到同他一排。中间隔着无聊的几个人。近距离观察他。一双长腿与椅子形成优美的折角,不时与身边的人私语,说起话来喜欢带动作,但一点都不讨厌。 又见他笑了。笑起来居然很腼腆,左侧脸颊有一个很浅很浅的酒窝。他真是一个甜蜜的男人。 我把自己的呼机号码写在一张纸条上。散会的时候,他路过我身边,我突然勇敢起来,伸手拉住他,嗨,我说,这个给你。我把纸条塞进他手心。他低下头看了我一眼。那是非常克制的一眼。 果然。没几分钟就收到他的留言。他说,丫头,你别这样,我会误会你喜欢我的。 我回他,毕波,第一次他的名字从我的嘴巴唤出,我的心颠簸的厉害。我说,我不叫丫头,我叫张小薇。 他说,名字真好听,单是你的眼睛,已经叫我无所适从。 我把悬胸的大石落下。那一秒,我知道,我也有能力去喜欢一个人。 原来我也可以去爱。 下雨的时候,毕波骑车送我回家,我坐在他单车的后座上,将整个身躯都托付在他后背上,手伸在他温暖的口袋里,缠着他给我唱歌听。 他早晨来接我上学,在树底下等我,满脸都是阳光,然后,微笑,喜悦的挽过我的手。 |



